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司法服务 -> 法律常识

什么是送达 各种送达方式分别适用于哪些情形

发布时间:2013-04-23 15:06:22


   送达,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法律文书交送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的方式包括:

  一、直接送达。也称作普通送达,即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

  二、留置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不愿意接受诉讼文书的情形,属于强制送达。

  三、简易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同意且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收悉的情形,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能适用。

  四、委托送达、邮寄送达。适用于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情形,由作出诉讼文书的法院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适用于军人、被监禁人、被劳教人。

  六、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