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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执法为少年

----法定代理人为少年庭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2-04-17 16:10:55



  2012年1月18日,法定代理人刘先生感谢少年庭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为少年庭赠送锦旗一面。

  鸡冠区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庭是我省法院系统成立的第一个少年法庭。1998年末,鸡冠区法院未成年刑事审判庭被省法院确定为审理我市六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庭。它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保护未成年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鸡冠区法院少年庭特别注重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与团市委共同建立起“法制校园”,选派少年庭的优秀法官到学校担任法制校长和校外辅导员,为老师和学生上法制课。几年来,共在我市20余所中小学校进行法制教育50余次,受益师生达10万余人。鸡冠区法院少年庭针对一些未成年人因失学辍学、单亲家庭、居无定所等原因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的现象,用“以法矫正行为、用心挽救灵魂”的庭训要求庭内的每一位干警,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积极探索有别于成年被告的审理方式,坚持寓教于审,切实提高了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效果。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案结事不了的原则,在结案后继续与他们的家庭、学校及所在的社区沟通,使他们在家庭、学校、社会的关怀下,在少年庭的教育感化下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十几年来,少年庭用爱心和责任心为辖区少年撑起一片蓝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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