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前保全作了哪些修改
发布时间:2013-04-23 15:12:19
2012年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前保全制度作了较多修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增加规定了仲裁前申请保全的规定;
二是明确规定了诉前保全管辖法院;
三是明确法院驳回保全申请必须以裁定的形式;
四是将起诉或者仲裁的期限从原“15日”延长至现“30日”;
五是和诉讼中保全一样,诉讼前保全也改为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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