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所保全的财产或者行为,应当在对象或者价值上与当事人所提诉讼请求的内容相符或者相等。“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诉争标的,或者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没有直接涉及,但是与日后本案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相牵连的财物。对于“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否可以包括案外人的财产,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