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一)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三)规章是指由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及一定的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就某方面事项进行调整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诊疗规范指除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之外的用以调整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各项规范,包括卫生行政机关、有关行业协会制定的诊疗常规、治疗指南等。
二、隐藏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主要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能够提供纠纷相关病历资料,而在法院等机构要求医疗机构提供时故意将这些资料隐藏起来或者拒不提供,致使医疗过程无法判定,使医疗纠纷的处理陷入困境。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主要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制造虚假的病历资料、将真实的病历资料改动、将医疗机构保管的病历资料销毁使之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