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司法服务 -> 诉讼指导

延期审理情形

发布时间:2015-05-25 06:34: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是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