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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小额诉讼案件法律文书样式 案件审理“提速”

  发布时间:2013-05-02 13:48:21


  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由于新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小额诉讼的规定仅有一个条款,可操作性不强。较为突出的是审判人员在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时,需向当事人送达的法律文书不同于简易程序及普通程序的样式,最高人民法院也未就此作出统一规范,导致审判人员发出的法律文书随意性较大,花样繁多,缺乏严肃性和统一性。

  2013年年初,鸡冠区人民法院继出台《鸡冠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后,又配套出台小额诉讼案件法律文书样式。该法律文书样式包括《小额诉讼案件须知》、《受理案件通知书样式》、《应诉通知书样式》、《举证通知书样式》、《转换程序裁定书样式》及《判决书样式》等,涵盖了小额诉讼案件从受理立案到判决的全过程所需的主要法律文书样式。今年一季度,审结的小额诉讼案件15件,平均审限为3天。

  该法律文书样式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鸡冠区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审判人员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更加准确、及时,提高了案件的审理速度,同时也使得全院发出的法律文书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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