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的要求,完成好试点工作,鸡冠区法院及时向区人大、政法委进行请示汇报。鸡冠区政法委于2015年5月28日,召集区人大、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涉及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
会议传达了孟建柱书记作出的批示和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以及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了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会议纪要。
会议要求,区法院要及时向区人大、区政法委请示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密切协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各项管理工作。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推动合力,共同完成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