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5日红星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被告朱某在北京不同意回鸡西,原告周某申请前往北京开庭审理。红星法庭庭长公小青了解案情后,安排审判员李小明、书记员赵琳琳前往北京办理此案。
2013年4月11日李小明、赵琳琳到达北京。因被告朱某不同意与原告周某离婚,所以总是躲避不见,起初案件进展很不顺利。经多方查找线索,两天后办案人才得知朱某现正在北京市昌平区一出租屋内居住,于是法官李小明决定立即前往此处。14日清晨5时,当办案人员敲开朱某的房门后,朱某诧异地说:“这么远,还起来这么早,就是为了找我?”李小明笑着说:“只要找到你,起早算什么。”于是向当事人讲解此次来京的目的和婚姻法相关知识,双方当事人都表示认同和配合,并顺利地审结此案。正是由于办案人的讲解和不辞辛苦、耐心细致的工作使案件尽快审结,同时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