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自2013年1月1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以来,已经受理22起小额诉讼案件。5月2日又成功调解一起小额诉讼案件。
原告李某因被告刘某欠款7050元逾期未还诉至法院,民二庭接到案件后,庭长孔庆华按照院里的要求,立即将此案分配给了主审小额案件的法官。为促使矛盾化解和实现小额案件的快速审理,主审法官当即着手作原、被告的调解工作。一是用电话向原告了解欠款发生的经过和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因,得知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原告出借该款是为了解决被告的一时急需,并未收取利息,而被告逾期未还也确有生活窘迫之处,为入情入理地作好调解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二是主审法官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在被告对欠款数额无异议的情况下,从回忆案情入手,情理法交融与被告沟通,向其讲解了中华民族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启发其自动履行还款义务。被告在深感愧疚的心理作用下,很快答应筹借1000元钱,马上还给原告,同时承诺登门道歉,其余款项在1个月内还清。三是主审法官约原、被告同时到法院履行调解手续,在被告向原告道歉并拿出1000元钱交给原告,同时承诺其余款项的还款日期后,原、被告本着相互体贴的心理重新约定了还款日期,当即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在案结事了的同时由衷感谢法院对他们的人文关怀。
据统计,鸡冠区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的平均审限不超过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