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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人民法院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02 08:55:10



图1_审管办与司法技术室正在对鉴定案件进行督办


图2_审管办正在将督办结果向各业务部门反馈

  鸡冠区法院通过在审判管理中加大监督与跟踪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水平。

  我院根据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相关规范性管理文件,及时规范了司法技术室的管理工作和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工作流程。对司法鉴定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凡需进行技术鉴定、评估、拍卖工作的,全部由司法技术室对外委托,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拍卖。对涉及有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的案件,从受理开始对所有委托案件的委托时间、当事人、承办法官、鉴定机构等情况做到清楚记录留痕,方便法官和当事人查阅办理进程。

  同时,规范的司法鉴定工作流程,保障我院审管办对正在鉴定的案件进行全程督办,也方便了审管办每周汇总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使业务部门与司法技术室无缝隙衔接,保障了司法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审执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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