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人民陪审员徐某参加鸡冠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9时整,他认真查阅了案卷,详细了解了案情。9时30分,徐某同审判长、审判员一同走进审判法庭开始开庭。庭审过程中,徐某认真听了原、被告双方的辩论意见与陈述,对案件事实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立即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了合议,认真听取了徐某对案件事实提出的意见,并详细进行了记录。整个审判过程井然有序,充分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各项权利,体现了人民陪审制度的司法公信力。
这仅仅是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鸡冠区人民法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2015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来,我院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机制,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的改革,为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