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两名当事人在立案庭大厅争吵不止,为了不让二人影响到周围正在立案的当事人,接待人员制止了二人,并对情况进行了了解。两人系夫妻,当日上午在民政局未能办理离婚,于是来法院想通过诉讼离婚,但是因为双方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比较大,所以二人在立案大厅即发生了争执。立案庭代理审判员吴淑霞第一时间将两名当事人请到调解室,对二人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二人因婚后长期发生争吵,感情确已破裂,并且二人均同意离婚,仅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重大的分歧。于是对二人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和调解,为双方当事人分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使二人对此案有了较为细致的认识。经调解,二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存款、车辆和双方的随身物品进行了协议分割,立案庭办案人立即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对二人的协议进行了确认,二人随即满意的离开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