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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3-05-15 11:07:08


  拘留应当用决定书。被拘留的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法院和当事人。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上级法院复议时认为强制措施不当,应当制作决定书,撤销或变更下级法院的拘留决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口头通知后3日内发出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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