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任人民陪审员,鸡冠区法院按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并通过以下三项措施保障选任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确保程序严谨规范。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进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从鸡冠区公安分局随机抽选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候选人,会同鸡冠区司法局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其意见,再从通过审查的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选,最后由院长提请鸡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都要确保程序严谨规范。
二是公开选任过程。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法院两微一网等多种形式,公示公开人民陪审员的任选条件、选任程序、资格审查、提请任命等,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每一环节都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使法治和法律的精神经由人民陪审制改革的实行而渗透到每一位普通民众的精神中去,实现司法公正价值。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引导,要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报送投稿、约请采访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宣传工作,树立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成为司法民主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