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委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邹碧华精神”正鼓舞着我们为实现法治中国而奋斗。
一个法官、一个法律人、一个党员干部,之所以能在全国范围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固然与他的专业学识与人格魅力有着必然关联,但最重要的还是邹碧华精神恰好体现了这个时代对于法制的追求,有效回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它凝结了这个时代对于法治信仰、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忠诚敬业、为民情怀等高尚品格的迫切需求和真诚期盼。邹碧华是新时代法院队伍中涌现出的杰出榜样,是一名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排头兵”。习近平总书记称他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这样的殊荣邹碧华当之无愧。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的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和我一样,邹碧华在进入法院工作时也是一名书记员,但是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在进入上海高院工作的五年内就取得了国际经济法硕士、博士的学位,同时也从书记员起步步成长,逐渐成为一名优秀的审判员、庭长、院长,这不仅仅是其行政职务的升迁,更是对他敬业精神的肯定,他以自己的求真务实,脚踏实地,赢得了整个社会的尊重与崇敬。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的敢于担当,勇挑重担。《人民日报》对“邹碧华现象”评论到:“改革走到今天,碰到的全是‘硬骨头’,不再是人人击掌叫好的普惠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更需要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就冲在司法改革的最前沿。每当需要他时,一句“我愿意”,他就会毫不犹豫的投身到新任务中。“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这是邹碧华精神的生动写照。斯人已逝,但邹碧华的“灯”已经传递到了更多的法官、更多的法律人手中,我们同样要全身心的投入到践行法制改革的道路上,做一名邹碧华式的“燃灯者”,在中国法治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学习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学习他的勇于创新,刻苦钻研。邹碧华同志把创新作为一种不懈的追求,始终保持一股冲劲、闯劲、韧劲,当推进司法改革的重担落在邹碧华肩头时,无数个“5+2”、“白+黑”应运而生,“要件审判九步法”、“裁判文书‘八个一致’制作法”……邹碧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成绩。任务完成了,而这位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恪尽职守的好公仆却倒下了。可是他在前行的道路上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迎着困难上、朝着困难走”的榜样,我们可以朝着他的方向勇敢前行,成为冲往法治中国路途上的后继之师。
也许,我们不会激情澎湃地谈论理想,但我们依然应当怀揣理想;也许,我们达不到邹碧华那样的人生高度,但我们仍然要脚踏实地;也许,我们成为不了邹碧华那样的模范人物,但我们亦将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我离开人世的时候,我不因虚度年华而懊悔,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因为我已经将我的一生献给了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做为一名法院干警,无论是书记员,还是法官,我们都应坚定法治信仰,恪守司法良知,全身心的投入到践行法治理想的道路上,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坚定的行进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在依法治国的历史大潮中,只要我们牢记肩上的使命,就一定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谱写出壮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