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第三人李某拒收开庭传票,电话无法接通,而且每天早出晚归,法院工作人员几次送达都先后落空。主审法官杨桂波为保证案件及时审结,在认真了解李某的活动规律后,决定将送达时间赶在李某离家之前。庭长孔庆华提前安排了车辆。杨桂波和唐立民不辞辛劳,于5月14日早晨5点出发,到法院提车,6点刚过,就赶到了恒山区李某居住的住宅楼。因不知李某是否在家中居住,为防止直接敲门后李某既不回答,又一直不肯出门,而无法达到送达目的,在早晨温度很低的情况下,他们在楼梯口李某的必经之路静静地等侯了一个多小时,虽然冻的有些感冒,但毫不动摇。她们的付出终于有了收效,在原告的指认下,由此经过的李某只好接受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询问,但仍拒收传票,法院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留置送达,并向李某释明了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保证了送达程序的合法和此案的及时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