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额诉讼程序实施以来,鸡冠区法院共受理了22起小额诉讼案件。从审理效果来看,尽显小额诉讼“小”、“快”、“简”的特点。
“小”:赌气只为一千元
2013年2月28日,鸡冠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的小额诉讼案件。全部履行了小额诉讼的程序规定后,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在于态度而不是赔偿数额。经过法官的辩法析理和耐心细致的劝导,被告主动向原告道歉并同意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了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快”:半小时了结借贷纠纷
“被告借我5000元,当时说很快归还。现在我急需用钱,但是被告却一直推脱不还。”在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法官析理释法,启发当事人自动履行。被告在自知理亏的情况下,当即拿出5000元钱付清了全部欠款,原告当庭撤诉,法院下发了裁定书,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满意地说:“半个小时结案,效率太高了,小额诉讼简便快捷是法院便民利民的好举措”。
“简”:电话调解无需出庭
“原告王某到法院起诉你借款5000元,根据小额诉讼程序规定,诉讼标的额不足一万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借款事实你是否承认?”主审法官正在电话中向被告核对事实,在被告无异议的情况下,向其解释法律适应、启发被告诚实守信,分析判决与调解结案对原、被告情感伤害等方面的利弊关系。被告深受启发,承诺马上筹款归还原告。接到还款后,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