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在“廉政风险防控”活动中,以惩防体系为依托,注重源头防控,建立健全教育、监督、追究三项机制,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机制。坚持把警示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之中,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中心组学习和例会定期学习中央、省和市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法规,及时更新知识结构。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的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专题学习,并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意见,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廉政从政的意识。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定期自查、监督检查和群众评议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坚持把考核情况与绩效考评、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与落实“一岗双责”考核结合起来。
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制度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干部,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有效运行;对不积极防控廉政风险,导致部门和岗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追究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