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内容不仅包括上下班的头像考勤,也包括配牌着装上岗,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全体干警都要按照季节时令着相应审判制服,展现人民法官的职业特点。
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2013年5月2日下午,少年法庭以《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为根据。对如何加强审判制服的着装管理,展开了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少年法庭要求全庭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严格按照规范配套穿着,同时对法徽佩戴的具体标准进行当场演示和讲解,严禁审判制服与非审判服装混穿,女性人员在穿着审判制服时,不得扎围巾、不得染彩发、不得化浓妆和佩戴耳环、项链。对于违反着装规定的当场纠正并予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