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减免缓交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3-05-20 10:38:38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如低保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残疾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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