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什么情况下无效
发布时间:2013-05-20 11:23:42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历任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博士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另外,我国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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