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中买受人何时收取动产所有权
发布时间:2013-05-20 11:25:18
一般认为,动产拍卖中的所有权转移与一般的民事交易一样,执行法院将该动产交付给买受人时,买受人就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基于传统买卖合同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惯例,各国立法大都强调缴足价金后才能交付拍卖的动产。当事人不得已约定改变,执行法院也不得改变。因为,动产一旦为买受人占有就完全脱离原所有人或执行法院的控制,一旦买受人逃之夭夭,执行法院就面临着收不到价款的风险,所以动产的交付必须在收到现金价款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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