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地处于鸡西市区中心,地域广、人口众多,人多事多案件就多。尤其在近几年出现一批当事人特别约定解决争议在鸡冠区法院管辖的案件,导致案件量要远远地超出其他各区法院,这给我院的审判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随着近年来全市棚户区改造大量拆迁,在拆迁与被拆迁,回迁进户的过程中出现极其严重的矛盾,当事人作为弱势群体必然地选择最后的司法保障---走进法院主张权利。面对这类的诉讼,立案庭如果处理不好必然会激化更深的矛盾。
如何引导当事人诉讼,如何解决此类纠纷,一直是困扰着立案庭的难题,在分管副院长与立案庭庭长多次探讨中,形成一致意见,尽最大可能调解、协调、沟通,这是最好、最快的纠纷解决办法。
(一)立案接待指导当事人组织好材料,庭长审查后,组织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商、动迁办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来到我院,了解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与相关单位沟通能否协调处理。在立案登记阶段,提前进入调解程序,主动深入调查了解纠纷形成的原因,制定纠纷化解方案,采取纠纷化解措施,联合社会各种力量广泛参与大调解。努力把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立案前边分流边调解,及时与各相关业务庭庭长协调,各审判业务庭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参与诉讼调解,寻找最佳解决问题方案。立案登记时认真审查案件的主管与管辖,对于不属于本院主管与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充分说明理由,引导当事人到有权处理的部门或其他法院解决。对于社会矛盾集中、突出,而且通过诉讼程序渠道解决不利于矛盾化解的纠纷,既不要草率立案,也不要轻易一推了之,努力想办法帮助当事人选择矛盾化解的最佳渠道,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或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多提供有利于矛盾化解的建议,努力通过联动调解取得纠纷化解的最佳社会效果。
(三)立案前边调查边调解。在立案登记时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明显不充足的,或有关证据无法调取提供的,主动引导其补充证据或提供证据的线索,给予立案前调查、取证。在调查证据的同时,要积极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对于调取证据后仍证据明显不足又调解不成的,充分向原告释明诉讼风险,原告坚持立案的,向原告告知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后予以立案。
(四)立案前充分释明。立案庭大力加强庭前的释明工作,把释明工作当作审判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只有把释明工作做到位,才能让当事人知道诉讼的风险,全面衡量诉讼对自己的利弊,从而为当事人正确选择是否同意调解提供参考。经过释明后,如果原告认为自己的证据不够充足、胜诉后被告履行有实际困难、胜诉后因履行期长而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原告主动请求法院予以主持调解的,立案庭积极组织主持调解。
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鸡冠区法院立案庭在收、立案件的把关口中也深刻地体会到业务庭处理案件的难处,因此立案庭加大诉讼大调解的宣传力度,尽职尽责把好守门关,努力以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诉讼调解的成功率,增强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