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如何协助法院扣留被执行人收入、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发布时间:2013-05-21 10:41:44
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的规定,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对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等有关金融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法院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持有涉案仓单、提单、支票、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等票证的单位,应当根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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