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司法服务 -> 诉讼指导

怎么确定商品房买卖的风险?

发布时间:2015-07-27 10:12:29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