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发布时间:2015-07-27 10:35:29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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