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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发布时间:2015-07-27 10:35:29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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