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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15-07-27 11:02:12


(1)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 规划,合理布局。  

   (2)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  

   (3)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 相对集中。  

   (4)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 (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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