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人民陪审员主要承担着事实审职责,其权利扩大推动改革发展:
明确事实审与法律审关系。事实审是指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有争议,未取得一致意见或认识,或者案件事实本身证据上有问题,需要质证把案件事实先查清。法律审是指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双方没有争议,仅对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正确与否及如何适用,刑事案件包括如定何罪、判多重等存在争议,这属于法律审范畴。任何一个案件必须先查明案件事实才能准确适用法律,因此法律审以事实审为基础。
事实审主要内容。在庭前会议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讨论纠纷争议焦点,提出合理意见,确定审理提纲。在法庭审理中,与法官共同承担着查明案件事实职责。在质证过程中,针对证据中的三个特证: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人民陪审员可着重对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理查明。在庭后合议中,人民陪审员首先就认定事实发表意见。案件宣判后,裁判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十五日内,将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意见告知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权利扩大。虽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后,相比以前,不再参与法律审,表面上看权利缩小了,但综合比较,以前陪审员陪而不审扮演着配角,而现在人民陪审员庭前会议、开庭审理、庭后合议都参与其中,每一个环节都会有人民陪审员的声音,使陪审的价值最大化,人民陪审员权利的扩大,更充分地体现了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