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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

发布时间:2013-05-28 08:51:44


  鉴定意见,是指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对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别和判断后作出的书面意见,如医学鉴定、指纹鉴定、产品质最鉴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等。由于鉴定意见是运用专业知识所作出的鉴别和判断,所以,具有科学性和较强的证明力,往往成为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原民事诉讼法使用了“鉴定结论”的表述,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这主要是考虑用“鉴定意见”的表述更为科学、准确,更符合鉴定活动的本质特征。鉴定意见作为鉴定人个人的认识和判断,表达的只是鉴定人个人的意见,对整个案件来说,鉴定意见只是诸多证据中的一种证据,审判人员应当结合案件的全部证据,加以综合审查判断,从而正确认定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决,而不足被动地将“结论”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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