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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受理案件后可转入督促程序

发布时间:2013-05-30 08:40:37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这是为了缓解过去司法实践中督促程序适用率较低、未能充分发挥其快捷经济的程序优势的困境。“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转入督促程序须以当事人没有争议为前提,因为如果当事人本身还有争议,转入督促程序后债务人可以通过异议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后又要转入诉讼程序,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不能通过督促程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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