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3-05-30 16:03: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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