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司法服务 -> 法律常识

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3-05-31 09:22: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