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一庭受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四名当事人均系学生,在学校及公安机关均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受害人诉至本院。
办案人案件受理后, 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如果开庭审理,势必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就想力争调解结案。办案人立即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的监护人到庭,认真听取了原告方诉求,了解到家长对于孩子受伤一事非常气愤,故一直未能与被告家长平心静气地协商赔偿事宜。办案人在与双方交流的过程中以威严与温和并重,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因势利导,在最短时间内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的公正和亲切,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最终将这起案件调解结案。
这个案件的妥善解决,既对青少年起到了警示作用,也保护了青少年身心得到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