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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公证?

发布时间:2013-06-05 09:06:34


    虚假公证,是指债务人或者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的其他人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对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在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由公证机构制作公证书并在其后再向公证机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通过取得虚假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后申请执行,从而达到转移债务人财产的目的或者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下申请参与分配,使得真正债权人得不到受偿或者受偿比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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