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是六个月到十五年,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在刑事案件中,判决选哦按后,被告人通过阅读判决书后的法律条文,知道其被判处刑期的法律依据,但因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刑期规定的多为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即对该罪名规定一定的刑期期间,由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根据被告人具有的量刑情节,在规定刑期内决定判处的刑法。以往的刑事判决,判决书只体现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但对刑期的确定理由及过程,被告人不清楚,如被告人认为判处的刑期过高,多会提出上诉,导致二审程序启动,无疑浪费了司法资源。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刑庭为践行司法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刑事案件量刑评议表,被告人具有的法定从重、从轻情节和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在表中予以列明,通过计算,得出对被告人应当判处的刑期。在对被告人宣判后,审判长当庭向被告人出示量刑评级表,并详细向被告人说明其具有的从重和从轻处罚情节和量刑幅度,使其对自己被刑期的由来能够一目了然。通过讲解,绝大多数被告人当即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