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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法庭现场晕倒 妥善处理应对突发事件

  发布时间:2013-06-07 14:34:47


  在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过程中时,当事人因为情绪激动当场晕倒在法庭上,办案法官冷静处理,妥善应对,第一时间成功处置了这起继承诉讼引发的突发事件。

  原告王青彪诉称,其与被告孙丽贤曾系夫妻关系,双方早在2001年9月12日离婚,原告净身出户,承担6 000元债务和抚养17岁的儿子王春玉,两间房产归被告孙丽贤所有,2012年10月26日18时22分许,儿子王春玉与李伟军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双方多次协商,肇事人李伟军共赔偿费用192 000元。原、被告多次协商分割该笔赔偿款,争议不下,矛盾异常激化。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该笔赔偿款。

  该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及时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双方承办法官见双方互不退让、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爱子车祸死亡,对双方精神打击很大,而双方又曾是夫妻,有调解的基础和可能,便耐心的做调解工作。正在此时,孙丽贤突然激动起来,这么多年我容易吗?儿子刚死,现在要跟我分遗产,我不同意。”说着当庭晕倒。见状,承办法官和值班法警立即把她拉起来,安慰她:有什么事情好好说,法院会公正处理你们的纠纷。及时通知其家属,并果断制止情绪失控围观群众,与此同时,我院多名干警赶来对孙某进行现场施救。随后,昏迷15分左右,孙丽贤逐渐苏醒过来,但行动迟缓。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办案法官延期开庭了审理。家属说孙丽贤情绪好激动,激动后有可能会昏迷,以前孙丽贤就因情绪激动出现过类似情况。事后,孙丽贤因为自身身体原因给法院带来麻烦表示过意不去,她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及时救助表示感谢。

  在处置该起突发事件中,我院干警反映迅速,处置得当,恪尽职守,积极、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安全,展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和齐心协力、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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