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件原本陷于僵局的赔偿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2015年2月18日11点,被告马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鸡图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成功铁艺门前左转弯进入时,与沿鸡图公路由北向南行驶的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调解,双方自愿协商由马某承担两车损害的修理费用,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一次性结案,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经调解协议达成后,马某却一直未予理赔修车费用,故刘某起诉到法院。
红星法庭承办法官征求原、被告双方同意,进行了几番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考虑到原告车辆损失需要鉴定,但鉴定费用可能高于车辆损失,增加当事人诉讼风险,为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承办法官找相关人员咨询并到车辆修理厂走访调查,将掌握的数据资料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