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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鸡冠区法院利用微信快速解决纠纷

  发布时间:2015-10-20 10:17:57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法官圆满解决了一起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案件。

  2015年5月12日,宋某驾驶一辆出租车在鸡冠区某售楼处附近与刘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因宋某没有让其右侧方向来车先行,负主要责任,刘某因驾驶制动不合格车辆行驶,负次要责任。双方均有损失,一直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出租车车主及保险公司赔偿。办案人接到案件后,了解原告的诉求没有超过强制保险的理赔限额,考虑到出租车及刘某的车辆均系营运车辆,为减少当事人损失,随即电话通知保险公司并将原告的诉状用微信发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接到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研究,表示案件可以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到保险公司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快速解决。

  “真没想到,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事情处理完了。法官办案真先进,把微信都用上了。”结案后,原告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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