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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中简便送达方式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3-06-09 09:22:19


    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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