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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减少当事人诉累 法官巧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5-10-28 10:41:17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蔡某系鸡西市恒山区立新办矿部委十七组6号集资住宅楼3单元502室房屋所有权人,被告藏某居住于原告楼上。2015年3月,被告家跑水造成原告楼房受到损失。因为被告在此之前也发生过跑水事情,原告怨气很重,被告也不配合,双方因为赔偿一事产生了很大争执,原告一气之下将被告起诉到法院。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情绪较激动,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分别找到原、被告从邻里相处关系、损失数额不大鉴定会扩大损失等多角度做思想工作。经过几番耐心的说理释法,当事人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并感谢法官能快速解决邻里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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