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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工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理由辞退女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3-06-18 11:15:07


    不合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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