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辅助工作,对案件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书记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才能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提高审判水平和效率,保证当事人的切身合法利益。
《鸡冠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七章四十七条的内容,主要涉及总则、工作职责及任务、考核内容及分值、综合加分和减分、管理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和附则。
孔庭长认为这几项内容将书记员的工作和自己的切身利益挂钩,既提高了全院的案件审理水平,又提升了全体书记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因此,民二庭要求全体书记员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尽快提升个人业务水平,进而提升全庭审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