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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被告应诉后的诉讼指导

发布时间:2012-05-21 14:35:05


    1、准备书面或口头的答辩意见,要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庭审中对原告证据的质证也要围绕原告诉请的内容进行。不要赘述不相关的信息内容。

    2、开庭时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证据提交的,应当提交原件或原物,证据有多组的,要对证据进行编号分类,根据每组证据要证明的问题对证据进行编排,并在证据的右上角标注“被告提交证据X”以及证明目的,也可以编写证据目录。

    4、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证人出庭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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