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当事人大多数是年事己高,眼花耳聋,行动不便的老人。老人家来到法院时多数是气愤填膺地数落自己不孝的儿女,如何的不给钱,不照顾老人,老人生病不闻不问,不给医药费等等,听得我们接待人员真是要流泪。但是多数案件并非如此,当这些被诉讼的子女来到法院后,经法官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子女并不是都不孝顺,在某种程度上老人家自身也存在问题。
总结我院近四年来办理的30余起赡养费案件,父母子女对簿公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多数是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当事人过分与子女纠缠,结下怨气,因此子女生气故意推诿,拖延不给付生活费,对父母不闻不问。二、子女通常都是建立家庭,家庭收支管理不是一个人说了算,丈夫或媳妇撑握经济大权的,就不能随意地给自己父母生活费用;三、子女较多,相互推诿,不负责任占大多比例。四、父母生病住院涉及到大额医疗费时,双方矛盾大都不想拿钱。五、父母的财产在分配时有偏私的情况,引起其他子女的不满。六、个类案件,是老父亲或老母亲再婚,子女不同意因故不给付养老费用。七、个类案件,是老人本身有高额的退休金,但认为养老是传统,儿女就必须给养老费。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理清双方当事人矛盾的根本所在,深入地了解案件,合情合理地化解双方当事人家庭纠纷。
笔者认为,养老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父母不辞劳苦地把孩子们养大,不管父母是否有过错,为人子女都应尽到自己责任,对老人敬孝,关心他们爱护他们,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也是为自己的子女做个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