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是张先生一家最高兴的日子,贷款买的龙山国际的商品房终于可以入住了,装修了近半年的房屋是全家人的心血。可是当全家的兴奋还没有丝毫减退的时候,楼上的一个不小心就把张先生全家精心安置的小窝挂花了。按理说楼上楼下跑水也是正常的,居家过日子难免会有粗心大意的时候,但楼下是张先生全家人多年的辛苦钱购置收拾的新房,张先生心痛要求赔偿是情理之中的事,可是楼上的先生可不这样想,他认为是跑水了,但并没有给张先生造成实质上的损失,张先生要求赔偿是小题大做、无理取闹,不但不赔偿且理直气壮地对张先生说“爱哪儿告就哪儿告”。
张先生来到法院叙说着自己的怨气,咨询着怎样诉讼的问题,接待人员等张先生情绪平和后了,细致地询问了张家财产受损失的情况以及损失的价值,实际情况是墙壁柜当时淌了点儿水,擦擦就没事了,楼层的防水还是很好的,问题关键是楼上先生的态度不好,赔个礼道个歉也就算了,不想打官司。接待人员听后,向张先生要了楼上先生的电话号码,给楼上先生打了个电话,了解了情况后,将张先生的意见对楼上先生进行了解释,并对此案件的情况及有关诉讼的事宜对楼上先生进行了讲解,接待人员建议此案不必诉讼,邻里邻居处好了可以当朋友相交的,楼上先生听取了接待人员的意见,在电话里就向张先生表示了歉意,并表示以后会管好家里的水笼头,表示愿意做好邻居,今后不再为一些琐事发生矛盾,以后会互相照应和帮助,张先生很高兴地离开了法院。
法院在处理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通过耐心讲法、摆道理、劝解疏导,是可以在立案时就化解矛盾的。接待人员认为当事人更没有必要“为了一分钱”、“为了一口气”而诉争法院,浪费时间不说,更加浪费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