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审理了两起务工人员诉包工人员拖欠劳务费的案件。
红星法庭承办人接到案件后,了解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难点关键在于能否顺利找到被告送达,经电话通知,被告同意到法庭应诉,但未依日期到法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迅速与原告联系,让其找到熟人看被告是否在工地,得到准确信息后,承办人放下手中工作,迅速与书记员赶到现场找到了被告,向被告告知了相关权利和义务。送达了开庭传票,并向被告进行了询问,被告认可原告起诉的事实和诉讼请求,但表示无钱支付。两件案件标的仅2000余元,承办人迅速组织开庭并进行了调解,但因被告履行期过长并不同意承担诉讼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最后判决结案。
二原告对法官能高效快捷的审理案件表示感谢,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真正的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