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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多元管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发布时间:2015-11-17 09:40:55


  鸡冠区法院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管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一是相关部门分工管理。由政工科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包括人事、档案、补助核算等方面;由审管办负责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工作的管理,包括随机抽选、参审、考核等方面;由监察室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接受人民陪审员的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反馈。同时我们还注重与人民陪审员的单位联系,取得单位对陪审员工作的支持。这样,既保障了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审判活动的权利,也能够约束人民陪审员履行义务。

  二是专门机构协同管理。通过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现任人民陪审员中选出10人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委员会委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月随机选择3人作为当月值班委员,辅助法院完成人民陪审员补助核算、发布通知、征求意见、人民陪审员档案更新等工作。将人民陪审员工作法院管变为陪审员自己管,不仅有利于协调人民陪审员的内部关系,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主观能动性,更增强了人民陪审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意识。

  三是办公软件辅助管理。根据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际情况,使用人民陪审员管理软件,一方面直接随机产生人民陪审员,可以按照分组、分类来抽选人民陪审员,杜绝“陪审专业户”、“驻地陪审”现象的发生,保证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增加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另一方面记录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情况,可以将所有人民陪审员的个人信息直接导入相关系统中,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档案,方便系统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并及时了解参审案件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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