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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法官耐心调解妥善解决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15-11-20 09:54:48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被继承人许某与原告田某于2005年6月27日经政府民政局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生子许小某于2006年10月9日出生,被继承人许某婚前有一子即被告许大某。2005年12月21日,被继承人许某与被告许大某成立鸡西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许某投资60万元、许大某投资4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60%、40%。2013年许某因病死亡。许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配偶田某、其母于某、长子许大某、次子许小某。因原告田某与被告许大谋就许某股权份额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田某、于某、许小某共同诉至法院。原告田某认可被继承人许某的股权系其个人财产。三原告立案时要求按照遗嘱确定各自继承份额,被告不同意,考虑到案件涉及家庭内部纠纷,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庭前多次找到原、被告,经过多次细心、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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