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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谎称办理学历 实为骗取钱财

  发布时间:2015-12-07 19:49:36


  近日,鸡冠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以办理第二学历为名引发的诈骗案件,最终,骗人者终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冷某某与朋友周某某在聊天时,说到自己在某刑事警察学院有认识的人,可以办理该学院的第二学历,周某某则将此事告诉了朋友杨某某,杨某某提出要为儿子办理。同年8月22日,周某某、杨某某为此事找冷某某在鸡西市鸡冠区某饭店吃饭时,杨某某通过周某某交给冷某某人民币10万元。同年9月,冷某某在鸡西市鸡冠区某复印社制作了一份假的某刑事警察学院的备考通知及入学须知交给了杨某某,之后以各种理由推拖,并将赃款全部挥霍。破案后,冷某某以一辆大众牌高尔夫牌轿车(双方议价人民币14万元)赔偿给杨某某,据此,杨某某出具谅解书,请求对冷某某从轻处罚。法院认为,被告人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冷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此案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求孩子好好学习,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和努力来获得真正的学历。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被骗子的花言巧语所蒙骗,最后成为骗子们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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